访谈嘉宾
龙迪
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
亚洲区主任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唐瑞
保尔森基金会顾问
维纳亚甘·达尔马拉加
国际鸟类生命协会亚洲区主任
邱景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
副厅长
访谈内容
滨海地区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经济发达、陆海统筹的重要区域,是迁飞候鸟的重要迁徙通道,面临着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挑战。2022年11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致辞时表示“支持举办全球滨海论坛会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热烈反响。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 秘书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先后发起倡议,呼吁建立全球滨海论坛,共同推动滨海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发展。
9月25日,滨海国际论坛会议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会议主题为“绿色低碳发展 共享生态滨海”。来自联合国机构、国际公约组织、国际机构、国内外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媒体代表、青年代表等齐聚一堂,共谋滨海区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本次节目,我们连线了三位参加滨海国际论坛会议并出席滨海生态检察保护法治现代化研讨会的外国专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的参会检察官,一起探讨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助力滨海生态保护。
主持人:我们首先连线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亚洲区主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先生。
龙迪先生还兼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特邀顾问、外方首席顾问工作组成员、中欧环境合作项目主任,以及由“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正式启动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指南》项目的外方协调人。
在他的带领下,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专业的环境法律专家团队积极支持中国环境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重要合作伙伴开展深入合作。
主持人:请问龙迪先生,过去几年,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和中国检察官们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合作,您也见证了检察机关在滨海生态保护方面取得的巨大进展。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下您的观察与思考。
龙迪:在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我们用法律的力量保护环境。我们非常荣幸能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合作。中国检察机关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制度。在过去的几年里,由检察机关办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已超过 40 万件,彻底改变了地方官员、商界领袖和公众对环境法律重要性的认识。
中国前年通过了湿地保护法,这对保护沿海地区的环境极其重要。沿海地区在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同时也是海岸防御、保护沿海城市和社区免受日益严重的极端天气事件影响的重要屏障。中国的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助于确保这些法律的真正落地,这是对全球环境保护的巨大贡献。我们非常期待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进一步合作,尤其期待在应对气候变化诉讼领域的合作。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连线保尔森基金会顾问唐瑞先生。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保护湿地非常重要。您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尤其是湿地和鸟类物种保护方面的专家。过去几年,您在中国也开展了很多相关项目。能否请您分享一下这方面的经验?您的主要观察和结论是什么?
唐瑞:保护沿海湿地对中国和全球都具有重大意义。湿地不仅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可持续的生计,还提供了造福全国乃至整个亚洲地区的宝贵生态服务,包括鱼苗培育、碳固存、防洪防风暴潮等。
当然,湿地资源对数百万候鸟来说也至关重要。这些候鸟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它们是东亚-澳大拉西亚航线上22个国家共享的自然遗产,这是一条南起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北至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的航线。
几年前,科学家们曾担心,中国沿海湿地的迅速消失将意味着黄海生态区将成为 “灭绝的中心”。但2018年7月,发生了一件大事——中国国务院发布通知,禁止进一步围垦沿海湿地,直接消除了东亚-澳大拉西亚航线上迁徙的候鸟所面临的最直接的威胁。另外,一些最重要的自然遗产地也进入了世界遗产名录,包括盐城的条子泥湿地。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政策之所以变化,是因为人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沿海湿地的价值以及失去这些湿地的风险。
中国对沿海湿地保护的日益重视并非个例,这是加强环境保护的大势所趋。与此同时,中国还建立了国家公园系统,有望在2035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公园系统,此举加强了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并涌现出大量由热心青年组成的基层社会组织,致力于保护中国特有的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所有这些国家行动为中国在关键时刻担任《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主席国奠定了基础,敦促 190 多个国家在 2022 年 12 月就《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达成一致。《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成功履约将取决于具体的国家政策法律,这些国家政策法律的实施又将取决于执法机关的效率。
尽管加强环保将造福整个国家,但与任何政策变化一样,也会有一部分群体遭受损失,例如,污染工业和环保意识较差的开发商。这正是检察机关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即尽早发现违法行为并创造先例,释放一个有力而明确的信号——法律的权威将得到维护,那些无视环境健康的人将得到惩罚,那些致力于保护自然的人将得到鼓励。
显然,中国检察机关正在认真履行保护环境的公益职责,他们办理的相当一部分公益诉讼案件都与环境有关。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表明中国检察机关对沿海湿地的保护工作全力以赴,并予以高度重视。我想说,随着法律政策框架的不断改善和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中国沿海湿地以及依赖湿地的人类和野生动物将迎来一个光明的未来。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要连线的嘉宾是国际鸟类生命协会亚洲区主任维纳亚甘·达尔马拉加。维纳先生,近年来,中国湿地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更好地加强湿地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遵循。您认为,如何更好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
维纳亚甘·达尔马拉加:法律是保护亚洲湿地的重要工具。亚洲检察官的作用非常重要,因为只有辅以高效、创新的执法机制,法律才能发挥作用。
此外,还有几个必要条件。法律必须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生态文明思想和明确的方向确保了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有统一的理解。这将为检察官的工作创造便利,因为他们需要其他部门采取行动支持工作。
法律还必须明确其提供的保护和规定的义务。在中国,湿地保护法和长江保护法通过鼓励亚洲各国检察官之间的合作来实现这一点,从而更好地了解亚洲各国采用的具体保护措施和诉讼方法。在亚洲范围内开展起诉工作也必须具有灵活性。如果根据湿地保护相关法律,不足以起诉违法者,那么运用其他有关污染或过度捕捞的法律可能有助于将不法行为人绳之以法。
同时,还必须考虑特定湿地的目的,以及有关活动如何对人类与自然造成负面影响。这将确保对不法行为进行充分的纠正,并正确量化所造成的损害。
最后,公众对湿地保护法律的支持至关重要。当像盐城这样的国家湿地获得世界遗产地位时,当地社区将会眼前一亮。他们将乐于与检察官密切合作,保护他们的湿地。
我诚挚感谢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的检察官为保护我们的湿地所做的重要工作,我还要感谢中国在湿地保护方面发挥的领导作用。
主持人:感谢三位专家的分享。请问邱副厅长,近年来,最高检在海洋生态检察保护实践中开展了哪些探索?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邱景辉:最高检把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了专门部署。
2019年2月,我们在青岛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且启动了“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在2020年4月发布了一批“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批案例包括很多类型,比如说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以及红树林保护、海洋野生动物保护等等,都进行了系统梳理。
在这之后,我们持续地建立海洋检察公益诉讼的联动机制,把11个沿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机关联动起来,平时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推出典型案例。
更重要的是,我们通过海南、厦门、天津等更多的海事法院所在地的检察机关,与海事法院建立法检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协同协作机制。广东、广西检察机关最近也和海警机构建立了相关的执法司法衔接协作机制。通过这些机制的建设,包括黄(渤)海湿地检察保护联盟的建立,加大了整个海洋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协同,进一步深化了一些重大案件的办理。
这几年,我们总结出海洋检察公益诉讼的几个典型或者说重点领域,今天的三位外国专家也关注这些问题。
▶比如说,龙迪先生曾与我一同到海南调研无人岛的保护,还调研了向海洋倾倒固体废物和倾倒建筑垃圾的监管问题等,这些都给龙迪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再比如说,这几年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涉及海龟和斑海豹的案件,探索出一套起诉和放生“诉放分离”的办案新模式。在惩治相关的犯罪的同时,把重点放在保护这些被非法猎捕和运输贩卖的野生动物活体上。
▶再比如说,我们加强对红树林的保护。广东的湛江是红树林最多的地区,探索出一套红树林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出台了相应的办案指引,也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在红树林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
▶再比如说,加强滨海湿地保护。我们不光有盐城建立的黄(渤)海滨海湿地保护检察联盟,在今年6月,湿地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最高检也指导四川检察机关举办了湿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研讨会,发布了相应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也得到了我们与会的三位外国专家的高度评价。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最高检举办数字检察,也就是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成果展示。其中福建平潭检察机关探索出非法占用海岸线类案法律监督模型,针对海岸线围填海建造码头,占用海岸线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通过卫星遥感及相关数据碰撞比对、综合分析,能够有效发现占用海岸线的违法犯罪行为,能够通过数据模型帮助检察机关更加精准规范地实施法律监督。
下一步检察机关也会根据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小切口,持续推进整体保护。综合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相关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监督和保障,推动海洋保护的系统治理。
主持人:此次滨海国际论坛会议有什么收获?接下来如何更好实现滨海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效能?
邱景辉: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也是我们今天云端上三位外国专家现场见证的一个成果,就是我们在滨海国际论坛会议套开的滨海生态检察保护法治现代化研讨会上发布的一个倡议。由沿海的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机关联合发布了十条更加突出法律监督,特别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措施。
它倡导我们更加高度地重视滨海生态检察的保护;要加大力度突出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实效;要更加注重陆海统筹,推动系统治理;更加注重诉源治理,包括说要更好地践行恢复性的司法理念。我们要上下一体、南北贯通地去推动综合履职。还要打造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盐城倡议提出的十条措施,非常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相信未来,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能够按照这个倡议提出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做实做强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希望大家能够在海洋生态保护、海洋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看到更多检察公益诉讼的身影。
下一步,检察机关也会更好地去适应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对海洋检察保护提出的一些新的期待,用好我们的数字监督模型,也更多地依靠我们“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让大家共同来守护我们美丽的海洋,保护好我们的蓝色星球,共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海洋世界。
(联合出品: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 检察日报社 主持、文案:刘萍 王帅 视频:李泽 摄像:郭奥凝 李泽 海报:察画汇创意社 李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