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备案有什么要求?
2021-03-04 09:55  浏览:1248  搜索引擎搜索“广企汇”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广企汇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妆品备案新规,注意点

 

1.质量安全责任人

a)《规范》实施之日起,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人应当符合《条例》规定。

b)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

c)给予一年半的过渡期,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满足“具备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规定要求。

2.备案信息年度报告

a)具体报送内容待定

b)报送时间节点待定

c)未报送,参考《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理,责令改正,逾期取消备案。

3.原料信息报送

a)新系统上线后,半年内,配方中的原料应当填写来源和商品名信息。

b)《规范》实施一年半后,完成原料信息报送;此前已经完成注册备案的,再给予半年过渡期,关联原料报送码。

4.新旧注册备案系统

a)2021年4月1日,新系统可办理注册

b)2021年5月1日,旧系统停止开户;新系统可办理化妆品注册、备案

c)2021年8月1日,旧系统停止注册、备案、变更、延续、继续生产等操作。

d)在新系统可以关联旧系统的账号,导入旧系统内相关信息。

e)2022年5月1日前,按照原有规定注册、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补充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签的样稿、完整配方;“联合研发”、“研制”的,需提交安全责任承诺书。




发布人:a633****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