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成了社矫对象,还能出海吗?”
面对这个现实问题,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履职要求下,检察机关会给出怎样的回答?
今起,陆续发布5集微视频,将镜头聚焦于沿海地区的检察机关,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后,检察机关因地制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法律框架内探索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推动破解海上监督难题,助力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出海、融入社会的新时代检察故事。
舟山是一座典型的海岛城市,对于当地靠海吃海的渔民来说,出海捕鱼是养家糊口的唯一谋生手段。但当渔民成了社区矫正对象,还能不能出海,就成为了他们最在意、最迫切的需求。“如果出不了海,不仅我没法养家,跟着的十多个船员也会没了生活来源。”接受社区矫正的“船老大”竺某无奈地说。
针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谋生难”、出海作业“呼声高”的现实需求,舟山市检察机关牵头十部门出台相关机制,全面开启就业“绿色通道”,依法监督、支持帮助125人次顺利出海作业。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回得来”,舟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司法行政部门,通过研发监管监督数字平台,开展全流程精准监督,成功破解海上矫正监管难题。
“衷心感谢检察机关,让我们的生活有了更多盼头”竺某充满感激地说。
(来源: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糜方强 王彬 许华军 王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