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应对非法集资风险,沂水农商银行结合实际、紧扣社会关切,于近日开展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沂水农商银行开展此次活动一方面,加强员工培训,通过学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提醒员工非法集资碰不得。另一方面,将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纳入网点宣传重点,与网点日常开展的宣教活动相结合,通过现场讲解与演示,加深用户对非法集资的认识。接受广大消费者的咨询,为客户进行讲解答疑,赢得客户的信赖和认同。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三、非法集资的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2.编造虚假项目。3.以虚假宣传造势。4.利用亲情诱骗。
四、防范非法集资的“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并向监管部门核实真伪;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资金投向领域是否真实、安全、可靠。
三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投资收益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沂水农商银行开展此次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提升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警示意识,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下一步,沂水农商银行还将通过知识竞赛、培训讲座、多媒体宣传等方式,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为持续化解金融风险贡献力量。(张涛 朱敬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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