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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建议(第一版)》
2023-01-18 19:49  浏览:1414  搜索引擎搜索“广企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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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为适应形势发展、推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稳妥安全应用,近日,由山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权威专家,研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建议(第一版)》(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由中科院院士、山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主任陈子江牵头,组织省内外权威专家,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结合不孕不育患者特殊群体特点及国内外诊治经验,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后制定出台。《建议》的出台,旨在推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人类辅助生殖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指导性,规范开展诊疗技术服务,缓解备孕与助孕人群焦虑,惠及更多不孕不育患者。

《建议》聚焦辅助生殖机构在疫情下的运行管理,内容包括辅助生殖门诊管理,新冠病毒感染后备孕(助孕)时机建议,助孕治疗周期中新冠病毒感染处理原则,胚胎移植后新冠病毒感染处理原则,辅助生殖手术室、实验室管理,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六大方面。《建议》进一步突出了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集中回应各方焦点热点问题。其中,对患者在新冠病毒感染后有感染症状,尤其伴发热时不建议实施备孕、助孕治疗,其他情况建议经过医生用药、孕前健康评估后方可开展备孕或助孕治疗;对已进入助孕治疗周期的患者,根据患者的助孕方式与进入周期的不同阶段、感染后病情严重程度综合考虑处理方案;胚胎移植后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可继续进行黄体支持,不建议因新冠病毒感染终止妊娠;辅助生殖实验室按照常规消毒方法进行,避免过度消毒对配子、胚胎造成伤害。

作为行业主流媒体,《健康报》始终高度关注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在“妇幼健康看中国”宣传推进活动的基础上,《健康报》及其立体传播矩阵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的指导下,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科普工作,并将继续挖掘各地关爱妇幼健康的创新经验和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妇幼保健机构学好、用好《健康报》,了解行业前沿动态,学习借鉴经验,共同守护妇幼健康。


文:王茜 颜军昊

编辑:刘立夏

审核: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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