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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警方严查“因毒失驾”后再驾车
2025-04-02 20:42  浏览:667  搜索引擎搜索“广企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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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毒失驾”是指

驾驶人因涉毒

被依法注销驾驶证

其在“失驾”期间驾车

属于无证驾驶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交管部门

针对“因毒失驾”后

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查处多名违法行为人

在此,公安机关

对这些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

希望所有人引以为戒

01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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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陶某(男,41岁)曾于2020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驾驶证被依法注销。近期,陶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2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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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吕某(男,22岁)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于2024年8月9日被依法注销。近期,吕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3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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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琚某华(男,50岁)曾因吸食依托咪酯被公安机关处理,其驾驶证于2024年4月23日被依法注销。近期,琚某华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4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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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廖某汪(男,35岁)曾因吸食依托咪酯被公安机关处理,驾驶证于2024年4月11日被依法注销。近期,廖某汪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5

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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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谈某(男,30岁)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驾驶证于2024年11月25日被依法注销。近期,谈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6

案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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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某(男,35岁)曾服用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于2023年12月18日被依法注销。近期,张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警方再次提醒

“因毒失驾”期间

不得驾驶机动车

开车上路要自觉做到

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九江交警】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发布人:adc2****    IP:124.223.189***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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