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21年,安徽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2.92万件,年均增幅11.82%,其中,2021年受理案件169.03万件,同比上升20.69%。全省法院结案率连续4年位居全国法院前3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案率连续4年位居全国高院前两位。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重审率均同比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均同比上升。
面对突出的人案矛盾,安徽法院如何持续保持办案高效均衡,实现办案质量和效果的双提升?
“除了靠法院干警担当尽责、实干苦干外,安徽三级法院党组始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紧紧抓住主责主业,建立完善‘三三五五’均衡结案体系,全省上下构建起‘三级联动抓质效’大格局,真正形成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执法办案论英雄’的良好氛围,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良性运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表示。
问题导向,创新机制提升质效
2013年,安徽法院受理案件数50.12万件,到2017年攀升至105.33万件,年均增幅为15.33%。如何确保执法办案质效,不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成为安徽法院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人民法院的根本职责是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公正,主要靠司法责任制、审级制度、审判监督制度来保障。高效,则主要靠人民法院的管理和服务来实现。”2018年初,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董开军明确要求,全省建立三级法院联动抓审判质效的工作机制,构建新的院党组、院庭长、专门审判管理机构齐抓共管、分工负责、有机衔接的大管理格局,稳步提升审判质效。
安徽高院经调研后发现,有的法院存在长期未结案件较多、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的情形,少数法院办案前松后紧、时松时紧现象时有发生,法院之间、业务部门之间、法官之间审判执行质效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审判管理缺乏有力的工作抓手。
“安徽高院首先聚焦结案不均衡、管理不严格两个影响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的关键问题,通过明确年度、季度、月度结案目标任务,确定三年以上久拖不决案件清零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等手段推进高效均衡结案。”安徽高院副院长王章来介绍说。
2018年初,安徽高院推出六大新机制,力促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提升:建立“三级联动抓质效”新机制,全省三级法院实行周通报、月调度;院庭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建立随机分案新机制,在尊重专业化审判的前提下,实行“削峰填谷、均衡分案”,各业务部门人案比均衡度同比提升27个百分点。建立大排名管理新机制,每周公示通报员额法官办案数量,按庭长、副庭长、普通员额法官实行全院大排名,全省法院人均结案数同比提高21.44%。建立绩效考核新机制,着力打破各审判业务条线不可比较、综合工作不可比较、审判综合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不可比较的壁垒,实行全体员额法官量化绩效考核。建立院庭长案件监管新机制,将“四类案件”细化为26种类型,根据三级法院不同需要,制定个案监管范围,开发监管模块,实现个案监管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建立网上办案新机制,推行“集约化、标准化”网上办案模式。
安徽高院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院党组每周听取执法办案情况汇报。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周分析结案数、结案率变化情况,为院党组准确研判执法办案形势提供决策参考。全年开展两次审判绩效考核工作,对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办案数量进行权重折算,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机制创新激发澎湃动力,安徽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大幅提升。
据统计,2018年全省法院审结案件100万余件,同比增长16.49%,结案率位居全国第1位,位次较上年同比提升10位;安徽高院结案率位居全国高院第1位。
重构理念,建立均衡结案体系
2020年初,安徽高院在总结2018年至2019年审判管理经验,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正式印发《安徽法院推进均衡结案工作方案(2020年度)》,创新建立“三三五五”均衡结案体系,全面推动三级法院均衡结案工作。
“均衡结案,一方面是时间上均衡,每月、每季、全年审判执行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没有前松后紧、时松时紧、年终突击现象;另一方面是空间上均衡,各个法院、各个业务部门、各位员额法官均衡办案,没有忙闲不均、发展失衡现象。”董开军说出了建立“三三五五”均衡结案体系的核心要义:重构理念、明晰导向、量化评估、注重长效。
据安徽高院审管办主任江烽介绍,“三三五五”均衡结案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明晰导向,划定三项基准线,就是围绕时间、空间、个案三个维度上的均衡,结合全国法院收结案指标情况以及安徽法院实际,相应设置三条基准线:月度结案率基准线、年结案率基准线、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基准线。
量化评估,设置均衡结案五项评价指标:审限变更率,着力解决审限变更频繁、不规范的问题;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促进快审快结,缩短审理时间;诉前调解成功和简易程序适用案件占比,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平均卷宗流转时间,避免因上下级法院之间卷宗流转时间过长影响办案效率;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防止个案久拖不决。
注重长效,构建五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组定期研判均衡结案工作制度、均衡结案分层分类管理制度、均衡结案指标体系通报制度、均衡结案考核评估制度、审限变更审批制度,促进均衡结案长效化、制度化。
滁州市两级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评估得分连续四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二,2021年度跃升至第一。谈到审判管理,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徽说:“‘三三五五’均衡结案体系充分发挥了审判管理综合效能,进一步延伸了监管触角,优化了监管方式,提升了审判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科学的均衡结案管理方法,经受了2020年疫情带来的执法办案形势变化的考验。这一年,办案效率持续提升,办案质量稳中向好。全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55万件,同比增长15.22%,结案率位居全国第2位。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98.18%,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法院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仅存5件。
久久为功,完善机制激发活力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胜,惟改革创新者强。
2020年12月,安徽高院构建均衡结案管理体系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后,不仅没有自满,而是不断改进完善。
2021年3月,安徽高院印发的推进均衡结案工作方案,分别取消、新增两大指标,对5项内容进行修改。同时,通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机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探索统一法律适用机制,持续提高全省法院办案质效。
“从全国看,安徽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对比先进省份、长三角地区,还有不小差距。从全省看,16个地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明显不够均衡……”在2022年1月29日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董开军详细分析审判执行质效后,提出坚持五管齐下,将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作为全省法院的年度总目标。
针对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新要求,安徽高院扩展均衡结案理念,提出从时间、空间、个案的均衡结案,向质量、效率、效果三个方面均衡发展转变。全面梳理、分析影响审判执行质效的关键环节和因素,对均衡结案基准线、评价指标内容及管理制度等进行再优化,共提出27条具体措施,针对性指导全省法院提升10项指标。
“从纵向对比看,7项指标呈现增益,但巩固提升的任务依然较重。从横向比较看,5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方阵,但部分指标与先进水平差距仍然明显……”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王章来对全省法院上半年审判管理工作情况作点评后,对质效指标排名靠后的法院进行一一点名,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安徽高院经常通过视频把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开到基层法院一级,对重点法院进行实地督导,既分析问题又提改进方法,激发了基层法院执法办案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院长冯春感受很深。该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从2017年的284件上升到2021年的421件,通过严格落实均衡结案管理,审判质效走在全市法院前列。
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针对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新要求,2022年初,安徽高院又对均衡结案基准线、评价指标内容及管理制度等进行再优化。针对部分法院案件用时较高、流程节点管理较弱的情形,安徽高院运用大数据,分析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结案的用时,找出审判流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各级法院通过有效整合资源,细化审判流程,缩短办案用时。同时,安徽高院注重强化督导调度,对未达到结案率目标值尤其是案件量大、审判质效落后的法院进行重点督导,帮助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督促制定提升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办案效率。2022年上半年,全省法院结案率为86.27%,位居全国法院第3位,收结案实现良性循环。
为了在高效结案的同时,实现办案质量和效果的双提升,安徽高院对近3年全省法院“发改提指”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开展专项评查496件,形成安徽法院审判质量分析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人案适配度、规范“发改提指”案件办理程序、审理机制等建议,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管。
“通过科学化、精准化的严格管理,审判权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安徽法院的办案效率、质量、效果越发稳定,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评价说。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周瑞平 | 编辑:平钰骁 高倩倩